访民心民情 促乡村振兴——经鹰实践队赴罗田县实地调研

发布人:德育工作组 发布时间:2022-07-18 点击次数:

7月3日至7月10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金沙集团1862“经鹰实践队”在指导老师带领下,赴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在河铺镇和胜利镇7村1社区开展乡村振兴主题社会实践。据了解,该团队是由学院团学骨干和团校经鹰班“青马工程”学员组成的校级重点社会实践团,以公共法律服务下乡促进乡村治理的内容为切入点展开实地调研。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下乡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解决城乡法律资源不均等的有效措施,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本次实践加强了青少年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识,进一步了解城乡法律一体化建设。

图1 法律服务中心访谈

图2 罗田县司法局前合影

【PART 1】

传承创新打造文明新视窗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是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心,经鹰实践队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少杰老师和团委副书记努尔夏提老师的带领下,7月5日初次走访林家咀村的文明实践站。实践站的建设由镇党委领导,连接起优秀传统文化与新时代文明,着重发挥精神宣传作用,让新时代文明“活起来”。实践站从党建、历史、孝德文化、法治等方面着手,突出乡镇特色“孝”文化,深挖其中优秀本质,与新时代文明相结合,充分发挥“德治”作用。在参观林家咀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过程中,实践队成员王子钰有感而发:“我们可以感受到这些宣传内容能让新时代文化更加生动形象地站在大家面前,依托这样一个宣传窗口,将新时代政策具体化,帮助大家了解政策从而自发关注政策,提高国家意识。”

图3 林家咀村文明实践站

图4 参观古仁墩村吴氏孝子祠

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经鹰实践队在林家湾村、肖家塆村、簰形地村、武钢新村等多地都看见了文明实践站的身影,以点连线,村与村之间形成联动,以线带面,从村到镇,衔接起沟通优秀传统文化与新时代文明,打造文明新视窗,让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在基层扎实根基。

图5林家咀村程书记与综治办周主任带领参观文明实践站

图6 肖家塆村周书记介绍村文明实践站

【PART2】

均等普惠强化法律新平台

实践队成员在李少杰老师、努尔夏提老师、张弛老师和徐媛老师的带领下来到罗田县司法局,罗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戴小辉谈到:“我们这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其实就是公共服务保障的一部分,要用服务的理念去搞工作。”县司法局主要发挥引领、指导作用,从道路交通事故、银行保险、医疗、妇女儿童权益等共七个方面建立七个解纷调解委员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对于乡镇等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机构,提供的是基础法律服务,主要有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大职能。在村这一级施行“一村一律”制度,为每一个村或社区配备一至两名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课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基层村庄治理中由村委会牵组建乡风文明理事会,从红白喜事、矛盾纠纷调解、妇女儿童权益、退休军人服务等多方面渗入群众生活。

罗田县原政协副主席王国强在访谈中提到:“参与到法律服务工作中的还有五老,即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军人,还有一些有声望的老人。这些人的特点就是一般来说在农村经济上相对宽裕些,不求经济报酬,只求有一个自我实现的平台,有余热需要发挥。我们给五老提供平台,让其去参与调解,过程中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打电话给司法所去询问,帮助疏通矛盾。”

图7与王国强合影

河铺镇司法所林所长向我们介绍道:“我们2017年以前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是合在一起的,之后精简了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待遇也是从17年开始慢慢好起来的,现在看到的司法局的这个硬件软件是全镇最好的。”可见国家和社会对公共法律服务下乡予以大力支持,通过政策和资金的双重支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基层,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解决资源的不均等问题。

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是德治、自治、法治融合的一种体现。”村委会、乡风文明理事会还有五老人员都会直接参与到日常纠纷调解,情节较严重时,也会邀请到驻村法律顾问来进行调解,致力做到“小事不出村”。逐步建设“法律明白人”制度,让懂法的人越来越多,让储备的法律知识越来越丰富。

图8 廖主任带领访谈兴旺社区村干部

图9 参观义警工作室

目前,村民的法律意识在施行公共法律服务下乡后有了明显提高,但仍需深化其影响。古仁墩村的村书记表示:“在现阶段的法律服务下乡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由于农村范围大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规范的问题,需要逐步完善机制,让更多停留在纸面上的措施落到实处。”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中,能让基层法律服务的范围更广,做到均等普惠,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影响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图10 与鳡鱼咀村林主任进行访谈

图11 与林家咀程书记进行访谈

【PART 3】

砥砺担当注入青年新力量

在近八天的社会实践中,“经鹰实践队”踏访不同的村落,通过实地走访的形式,与不同的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进行交流、访谈,切实了解公共法律服务下乡的基本情况。为更好地了解法律服务下乡的机制和过程,“经鹰实践队”积极参与村里普法宣传讲座,以第一视角感受公共法律服务下乡的益处,了解普法宣传的具体实施过程,深入了解以会带补、立足实际、着眼需求等具体要求。实践队成员王子豪在参与普法宣传讲座后感悟到:“普法宣传是法律深入基层的重要保障,需要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法律进村,只有深入基层才能感受到普法宣传的重要性。普法工作往往是艰辛的,会面临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通过这次社会实践,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村干部的不易,以及我国法律服务下乡对村民的影响,让我愈发坚信只有深入基层,才能增见识、涨实干、促实干、求实效,才能看见我们以前看不到的问题。”

同时,法律工作者以“服务”和“指引”为目标,服务群众、指引群众,为老百姓提供精准的法律援助,成为老百姓的兜底保障。河浦镇法律服务所廖主任说:“现在我们这个法律工作者年龄都比较大,都像我这么大了。我们这个法律服务所一直在搞,搞不下去的人早就走了,现在留下的就是大浪淘沙。”

图12 罗田县司法局戴小辉带领参观调解中心

图13 与河铺镇司法所林所长访谈

实践队成员彭鑫颖在交流中谈到:“做好法律服务下乡需要多方协作、统筹交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下沉一线,下沉乡村,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有调查才有发言权,深入乡村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实际、了解实际,是我们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下乡的基础。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弃微末,久久为功,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下乡进程,解决资源不均等问题,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少杰在与学生的交流中指出:“我们在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下乡的过程中,实际上就是了解乡村振兴的历程。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大有可为,越是深入一线,我们越是要砥砺担当作为、矢志增强本领。充分利用学院搭建的平台,结合学科优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下乡,推动乡村振兴进程。希望同学们可以接过公共法律服务下乡的接力棒,加入主战场,加入为民服务一线,在实践中增长本领、磨炼意志、砥砺担当作为,成为群众的‘服务兵’”。

图14 与武钢新村村干部合影

图15 与古仁墩村村干部合影

【结尾】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才能切身体会到公共法律服务下乡的基本情况和作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经管学子既要登高望远、志存高远,也要到基层一线、斗争一线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担苦、担难、担重、担险,发扬地大“艰苦朴素、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激昂的青春中做出属于自己的时代贡献。

图16 与河铺镇法律服务所廖主任访谈

图17 乌石岩村落合影